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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國樂團甄選團員簡章
一、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儀表端正、品德優良、思想純正,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均得報名,但男性以服完兵役為限。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音樂科系所或國樂科系所畢業者。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其他科系所畢業,具有國樂器之優良演奏能力及經驗者。
(三)國內藝術學校國樂組(科)畢業者。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曾任登記有案之國樂團專任團員五年以上,具有國樂素養及技能優良者。
二、甄選項目:
(一)阮演奏員。同時具備大阮、中阮優秀演奏能力者。
(二)嗩吶演奏員。同時具備各音域嗩吶優秀演奏能力者。
三、錄取名額:各項目正取一名,備取一名。應考者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8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五、報名方式:通訊報名或親自送件。通訊報名者請自行確認於規定時間內送達。
(一)通訊報名:限以掛號方式郵寄。封套請註明「甄選團員」。
(二)親自送件:臺北市立國樂團演奏組。
六、報名資料:(請一併裝於信封袋內,資料不齊者概不受理)
(一)證件(資格)審查表,請填寫姓名與甄選項目。
(二)報名表各欄位均須詳填。
(三)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一式二張,一張正貼於報名表,另一張夾於報名表,背面請註姓名。
(四)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退伍令(女性免),以【報名資格】第二項、第四項報考者,須同時繳附樂隊演奏經驗證明文件。以上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尺寸單面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應考報到當天均需攜帶正本供查驗,查驗無誤始完成報到程序,發給準考證。
(五)自選曲譜一份。
七、甄選日期:99年9月4日,甄選流程以8月31日以前本團網站公告之甄選須知為準,不另行通知。
八、甄選地點:臺北市立國樂團,地址如本團通訊處。
九、甄選內容:
(一)分兩階段,以初試技術能力符合本團需求之最優者至多三名,取得面試資格。
(二)以第二階段面試成績為甄選結果。

報名表及簡章請點此處

管絃樂片段請至北市國網站下載 http://www.tco.taipei.gov.tw/ct.asp?xItem=1225491&ctNode=16867&mp=119041
http://suona.com/db1/shownews.asp?RecordNo=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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