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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
一、主旨: 為發揚民族音樂,擴大藝文文化發展,暨加強高雄市國樂團(以下簡稱高市國)營運功能,特辦理「高雄市國樂團附設市民國樂團」(以下簡稱市民國樂團)團員遴選。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國樂團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高雄市國樂團文化基金會 三、甄選對象: 凡設籍於高雄縣市、屏東縣市,年滿十八歲之社會人士,具國樂樂器演奏專長。 四、甄選樂器: 1.笛子:6名 2.笙:3名 3.嗩吶:2名 4.胡琴:20名 5.大提琴:4名 6.低音提琴:2名 7.揚琴:2名 8.古箏:1名 9.柳琴:2名 10.琵琶:4名 11.阮咸:8名 12.擊樂:5名 五、報名辦法 (一)繳交資料 1.報名表(於本團網站下載)。 2.2吋相片二張 3.個人身份證(影印本) 4.報名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5.具國樂學會、黃鐘獎或文化大學檢定資格達五級以上,免試入團。 (二)現場報名 自即日起至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五)止,每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親洽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99號五樓‧高市國研推組報名。 (三)通訊報名 於前開時間內將報名繳交資料以掛號郵寄本團研推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甄選方式: (一)由高市國聘請專家學者3~5人擔任評審委員,針對應試者做技術考試。 (二)考試項目:音階(C、D、G、F)及視奏。 七、甄試日期: 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二、二十三日。 (備註:考試流程將於十二月十九日於樂團網站公告) 八、放榜時間: 錄取公告於應試結束後晚間七時張貼於高市國網站www.kcco.org.tw。 八、練習時間: 自九十七年一月七日起,每週一晚間七時三十分~九時三十分。 九、練習地點: 高市國五樓(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99號5樓) 十、特別說明 (一)經甄選為市民國樂團正式團員,需繳交團費每六個月新台幣6000元整;另團練期間內請假次數不得超過正常練習次數之三分之一,否則予以退團論,所繳交團費不予退費。 (二)市民國樂團每年於國內外公開演出1~2場音樂會,該演出經費由團費支應或由高市國協助籌措。 (三)市民國樂團所有演練用樂譜由高市國協助提供。 (四)除打擊樂器、低音提琴、中音笙、低音笙、揚琴、大阮等樂器由高市國協助提供外,其餘樂器由團員個人自備。 (五)市民國樂團運作採自治形式並由高市國協助之,團長由高市國團長兼任,指揮及總幹事由高市國派任,其餘幹部由樂團內部成員互選之。 (六)有關本案任何問題,請電洽高市國(07)5321666轉503研推組熊玉梅或515彭啟容。 十一、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團視情況修訂之。 |
http://www.kcco.org.tw/newsDetail.aspx?news_id=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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