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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林區管理處表示,為鼓勵民眾上山旅遊並促進桃園縣復興鄉地方觀光產業發展,拉拉山自然保護區暨桃園縣風景區管理所拉拉山風景特定區合收之清潔管理費,原核定97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人車行經拉拉山自然保護區收費站門票半價優惠措施,將延長至97年9月30日止。
桃園縣風景管理所電話:03-3946061
新竹林區管理處電話:03-5224163#234
http://www.forest.gov.tw/ct.asp?xItem=28674&ctNode=1787&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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