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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惠芳報導】為讓「國小課後照顧班」更符合家長的期待及需求,教育部特別修訂「國小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並在昨天的部務會報中通過,九月起實施,不但讓課後照顧的時間更有彈性,並放寬師資標準,讓社區媽媽也有機會進入課後照顧班服務。
 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表示,現行國小課後照顧人員資格,限定合格教師、大學畢業而且修畢師資培育教育專業課程,以及曾任學校兼任、代理、代課教師等。但放寬規定後,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不必再修專業課程;高中職學歷者,只須修滿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即可。
 潘文忠說,課後照顧並不是上課,照顧人員是不是有教師資格,不是很重要,但照顧人員每年須接受在職訓練十小時。
 為了配合家長的上班時間,符合實際需求,也放寬課後照顧班的服務時間,讓學校可以配合家長下班時間,延長到晚間六點或七點。收費方面,教育部明訂自辦、委辦和公辦民營的收費上限,預估每人每學期費用約六千元,但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可優先、免費參加。
 此外,課後照顧班除學校自辦外,還可委託立案的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學校也可以出借場地,以公辦民營方式,提供民間業者辦理;教部也將補助經費,鼓勵民間社團到偏遠地區試辦課後照顧。
現在是怎樣,法規改來改去的,我現在正在上這個課呢?改成這樣,我還要不要繼續上啊?這是什麼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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