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娟˙中國人壽兒童安全宣導專題報導三》
《2006.08.27 / 中國時報 / 喬慧玲》

  學童一天中有多達8、9個小時在校園內活動,設計不當的空間無法提供安全的求學環境,甚至可能對人身形成潛在威脅。

  校園意外時有所聞,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分析國小校園環境,最容易釀禍的地點是走廊,小朋友好動,一到下課就從教室衝出,稍一不慎,撞上其他人,事故由此產生。排名第二的危險場所是運動場,往往是校園內的「最大衝突點」。

  廁所設偏僻處 成犯罪死角
  廁所多設在走廊盡頭或較偏僻處,也恐成為犯罪的死角。靖娟執行長林月琴表示,現在多數校園開放供社區民眾運動,就曾發生小女生清早到校,在女廁中險些被不肖分子性侵害的案例;另外,頂樓、樓梯間都隱藏著種種危險的因子。

  「校園安全不侷限在硬體設施層面,更是人的問題」校園內的修繕或新建工程,多由總務室主責發包,教育行政人員涉入工程領域,既非專業人員,空間設計規畫失當也就不足為奇。

  北市某國小在教室和操場間的空地設置籃球框,原本用意是空間再利用,卻未考慮到空地是學童通往操場的主要動線,有名男童經過時為避開迎面而來的籃球,撞到周邊的欄杆,顏面嚴重傷殘,完全復原的希望渺茫;校方後來雖拆掉籃球架,憾事卻已鑄成。

  校園內常有大小工程,工地若未妥善以圍籬和校園區隔,更可能是安全殺手。多年前北市有件轟動一時的慘劇即校園施工未架設圍籬,結果1名小一生好奇圍觀,遭怪手輾斃,當時開學不過2、3天,卻成為家長和老師心中難以抹滅的痛。中部則有一起事故,小朋友擅入停放在工地的小貨車內,誤觸煞車桿,結果車子往後滑,壓死另一位小朋友。

  林月琴認為,都會兒童長期處在封閉式的住家空間,一到校園或戶外很容易「high」過頭,校方要減少校園事故傷害,可從安全教育著手,實際操作示範;美國宣導校園安全早在幼稚園期就納入課程,反觀國內,校園安全一直不受重視。

  意外被害人 9成9選擇轉學
  基金會也發現,過去校園發生比較多打群架,但可能受到少子化影響,校園內小朋友「兩兩傷害」的個案持續增加,有的是彼此間惡作劇、開玩笑造成他人傷害,還有獨生子女鮮少和同儕互動或被大人過度寵溺,行為舉止霸道粗暴,動輒和他人起衝突,進而衍生傷害。

  校園事故不可免,如何善後,校方尤其是校長態度最是關鍵,但比起事件本身,卻較少受到大眾關注。靖娟基金會接過無數案例,皆因校方不願正視問題,家長最後不得不採取法律訴訟途徑。協調過程中,理應替家長發聲的家長會也往往站在校方立場,功能不彰;最糟的情況是甚至有老師聯合班上同學排擠受傷的孩子,指控對方家長找麻煩,除身體外,心靈的戕害更難以言喻。

  靖娟基金會估算,在其受理的校園傷害案件中,九成九的當事人最後選擇轉學。基金會主張,如同勞資糾紛,教育當局應設立訴訟機制,以中立立場,協調處理彼此間的爭議,而非讓家長從學校內部尋求支援,若遇上校方態度消極甚至惡劣,無異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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