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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娟˙中國人壽兒童安全宣導專題報導四》
《2006.08.28 / 中國時報 / 喬慧玲》

層出不窮的幼童專用車事故,使得娃娃車問題比起其他兒童安全議題更受到大眾關注。民間團體認為,唯有透過嚴格取締不合格車輛、提升人員素質和管理,兒童搭車快樂出門、平安回家才較有保障。

除幼托機構外,坊間不少補習業者也闢駛交通車接送兒童。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表示,補習教育法對幼童專用車無任何規範,補習業者大剌剌開廂型車接送學童卻是不爭的事實,車輛、人員配置、師資等均毫不受法令限制,猶如「法外之民」。

要解決補習班幼童車的問題,根本之道是限制補習業者招收6歲以下幼兒,補習教育法修正版本目前仍在立院審議,政壇紛亂,國會空轉下,短期內定案恐無望。在法尚未通過前,至少應比照交通法規嚴格訂定,比如九人座廂型車,按理4至12歲乘客每人都須繫安全帶,4歲以下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但是否有業者會守規矩照做「可想而知」。

考量行車安全,幼童專用車座椅形式從早期「川字型」一律要求改為「非字型」,但基金會調查,川字型座椅的幼童車仍滿街跑,更離譜的是,甚至有業者為容納更多人,在兩排座椅中間綁了一排塑膠椅,緊急煞車或急轉彎,小朋友極可能往前衝而受傷。基金會說,這些車輛每年都通過驗車,令人匪夷所思,要不是監理單位的行政作業疏失,就是突顯出代驗廠的專業不足。

靖娟執行長林月琴強調,合格立案的幼托機構不等於其娃娃車就是合格的。有起荒誕案例是某托兒所接幼童上學途中,有位小朋友不舒服,司機先將其他孩童送到托兒所後,擬再將病童載回家,誰知,司機竟先跑去吃早餐,完全忘了車上有人,小朋友熱醒拍車窗呼救,但因車輛外觀像一般廂型車,全無娃娃車辨識標誌,路人遲疑不敢擅開車門,幸有人報警,才救回小命。

這起案例還有後續發展,警方打電話到托兒所詢問,所方竟表示該名幼童有到校,顯示點名制度完全未落實。而2周後,台中就發生幼童「昶昶」被留置在在娃娃車內悶死的悲劇。

另一種荒謬現象是,公立幼托機構未配置幼童專用車,部分機構改租賃車方式接送兒童。這類「個體戶」、「車隊」多是計程車駕駛兼差或夫妻倆小本經營,不受任何規範約束,超載、超車、無隨車人員、出事時缺乏應變能力,幼童車安全怎能不令人提心吊膽?

隨車人員的不足也是老問題。以鄰國日本為例,幼童專用車隨車人員(含駕駛)和兒童比為12比3,台灣是16比2,若遇到意外,1名老師要照顧16名幼童,慌亂情況不難想像。

基金會表示,為幼童專用車把關也是家長的責任,包括確認車輛未超載、目送子女安全上下車、要求機構提供車輛檢驗證明等。民眾若看到不合格的幼童專用車,可撥打專線0800580515通報,一起為幼童專用車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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