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一、主旨:
為發揚民族音樂,擴大藝文文化發展,暨加強高雄市國樂團(以下簡稱高市國)營運功能,特辦理「高雄市國樂團附設市民國樂團」(以下簡稱市民國樂團)團員遴選。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國樂團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高雄市國樂團文化基金會

三、甄選對象:
凡設籍於高雄縣市、屏東縣市,年滿十八歲之社會人士,具國樂樂器演奏專長。

四、甄選樂器:
1.笛子:6名
2.笙:3名
3.嗩吶:2名
4.胡琴:20名
5.大提琴:4名
6.低音提琴:2名
7.揚琴:2名
8.古箏:1名
9.柳琴:2名
10.琵琶:4名
11.阮咸:8名
12.擊樂:5名

五、報名辦法
(一)繳交資料
1.報名表(於本團網站下載)。
2.2吋相片二張
3.個人身份證(影印本)
4.報名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5.具國樂學會、黃鐘獎或文化大學檢定資格達五級以上,免試入團。

(二)現場報名
自即日起至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五)止,每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親洽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99號五樓‧高市國研推組報名。
(三)通訊報名
於前開時間內將報名繳交資料以掛號郵寄本團研推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甄選方式:
(一)由高市國聘請專家學者3~5人擔任評審委員,針對應試者做技術考試。
(二)考試項目:音階(C、D、G、F)及視奏。

七、甄試日期:
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二、二十三日。
(備註:考試流程將於十二月十九日於樂團網站公告)

八、放榜時間:
錄取公告於應試結束後晚間七時張貼於高市國網站www.kcco.org.tw。

八、練習時間:
自九十七年一月七日起,每週一晚間七時三十分~九時三十分。

九、練習地點:
高市國五樓(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99號5樓)

十、特別說明
(一)經甄選為市民國樂團正式團員,需繳交團費每六個月新台幣6000元整;另團練期間內請假次數不得超過正常練習次數之三分之一,否則予以退團論,所繳交團費不予退費。
(二)市民國樂團每年於國內外公開演出1~2場音樂會,該演出經費由團費支應或由高市國協助籌措。
(三)市民國樂團所有演練用樂譜由高市國協助提供。
(四)除打擊樂器、低音提琴、中音笙、低音笙、揚琴、大阮等樂器由高市國協助提供外,其餘樂器由團員個人自備。
(五)市民國樂團運作採自治形式並由高市國協助之,團長由高市國團長兼任,指揮及總幹事由高市國派任,其餘幹部由樂團內部成員互選之。
(六)有關本案任何問題,請電洽高市國(07)5321666轉503研推組熊玉梅或515彭啟容。

十一、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團視情況修訂之。

 


http://www.kcco.org.tw/newsDetail.aspx?news_id=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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